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已成功举办,是香港基本法附件一、二修改后的首次立法会选举,昨日新一届立法会议员举行了就职宣誓。本文分析一下完善选举制度下新一届立法会选举的特点。
特点之一,既实现了政治安全,又考虑了政治包容。
政治安全是任何选举制度设计之要旨。所谓政治安全,就是香港社会稳定,经济繁荣;还要使中央和地方关系和谐,共同发展。虽然选举制度并不是社会稳定、经济繁荣的直接因素,也不可能直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,但社会稳定、经济繁荣难免会受到选举制度的影响,有时影响还非常重要。
香港特区的民主路荆棘满途,其中有外部势力利用选举趁机干扰香港的因素,但也有选举制度设计等原因,使行政立法关系恶劣,催生了不少破坏社会稳定、经济繁荣的事件,助长了极端思想萌芽。
自2010年以来,香港发生所谓「五区公投」事件、「反国教」事件、违法「占中」事件、旺角暴动,最近一次就是修例风波引发的黑暴,以及非法「初选」。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,中央不能不下猛药、下重药,并建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。中央建立有关的审查制度,宽猛相济,只要符合参选资格,都可以参选。刚结束的立法会选举,154名参选人中,只有一人不符合资格,体现了新制度的包容性。
特点之二,既讲究民主,又提倡竞争。
香港有人以此次立法会地区直选投票率只有30.2%说事,认为这样低的投票率,为香港回归以来所未有,不能体现港人的民主参与。此话错矣。2010年公民党、社民连发动的所谓「五区公投」,标榜的就是发动全港选民表态,但实际投票率只有17.1%,只得此次立法会选举投票率的半数左右。
这次立法会地区直选投票率有30.2%,并不算高。这是反中乱港分子公开杯葛的结果。香港特区历届立法会的选举,两大阵营有「六四之比」的政治生态,建设力量得四成选票,「非建制派」得六成选票。但即使在反中乱港分子杯葛下,这次选举,建设力量取得125万张票,为历届最高。这说明建设力量的选票还有增加,也不能排除有部分「非建制派」的选票,在这次选举中投给了建设力量。反中乱港势力的杯葛,等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而这次选举,任何一席都有竞争,没有任何议席是自动当选的。
特点之三,既有广泛代表性,又有均衡参与性。
所谓广泛代表性,就是社会各界别、各阶层、各方面都有代表在选举委员会中,这种代表性比地区代表性更符合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,这种由方方面面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,更能体现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。
本届选举委员会有1,448人,比以往各届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更多,选举委员会分为五个界别,也比以往各届的选举委员会只有四个界别为多。在代表性问题上,世界上没有最多,只有更多,堪称具有前所未有的广泛代表性。
香港特区立法会虽然分为三个板块,每个板块的议席数目不尽相同,但每一位候选人,都需要得到选举委员会不同界别最少2名委员的提名,提名委员会的这种均衡参与性在相当程度上,体现在立法会议员的背景。
新一届立法会议员既体现了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,又有广泛代表性。他们有不同的学识、阅历和经验,代表着不同的利益,不可能是「清一色」,这种组成方式可以改变过去行政立法关系对立和对抗的困局。未来,立法会议员一定要履行基本法赋予的职责,提高议政论政能力,监督配合特区政府提升施政成效,解决香港深层次问题,保持香港繁荣稳定,加快香港与国家同步发展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,共同为香港「一国两制」行稳致远作出贡献。
评论来源:《香港文汇报》2022年01月04日,第A13版文汇论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