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大学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系经教育部国际司于2021年3月批准设立,是深圳大学首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。
研究中心以咨政服务为首要宗旨,以政策研究为主要任务,以完善、创新组织管理形式和发展模式为重点,扎实做好咨政研究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工作,不断提高研究质量,着力推进成果利用,努力建成集聚深圳大学人文社科中最强学科优势、最鲜明发展特色、最具竞争力的国内领先,国际知名的智库与人才高地。
研究中心整合了深圳大学校内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、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城市治理研究院、中国海外利益研究院、大湾区国际创新学院等相关单位和学科的研究力量,依托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运行(在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加挂“深圳大学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”牌子),对港澳的法律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及国际关系等开展全方位综合研究。
研究中心采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体制,由分管社科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,委员由深圳大学校长从学校社科、外事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,以及现有依托学院和研究机构的学术骨干中聘任,张晓红副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。
研究中心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若干名,由深圳大学校长聘任,承担研究中心执行机构职能。现任主任为邹平学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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